【导读】2020年4月的北京自学考试因为疫情的原因顺延到8月了,近期也有许多有关于自学考试的资讯,考生们在复习备考之余别忘了关注。今天要和各位考生们分享的是北京市中止自学考试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本科课程认证政策的内容。因与北京中交协物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到期,经与北京中交协物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主考学校等多方研究,决定中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与CIPS采购与供应文凭证书课程双向认证政策,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6月起,新注册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将不再享受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与CIPS采购与供应文凭证书课程双向认证政策。二、为确保平稳收尾,已注册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0日、2021年5月20日办理最后两次课程认证手续,仍由北京中交协物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统一办理。特此通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20年5月12日想了解更多自学考试资讯,考生们可以继续关注北京自学考试网。
2023-12-18
一、考生须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成功申报论文且确认缴费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二、考生须在2019年12月25日起,登陆中国传媒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系统http://thesis2019.cuconline.cn/ 进行写作。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电话号码(注册信息时考生个人填写的电话号码),类别为自学考试。三、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个人邮箱(注册信息时考生个人填写的邮箱号码)内各类通知,若邮箱地址有变请致电中国传媒大学自学考试办更改。四、毕业论文时间安排五、考生可在中国传媒大学论文写作系统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查阅相关通知,在“下载专区”栏目观看论文辅导内容及论文格式写作要求等。六、联系电话:010-65779095;联系人:韩老师
2023-12-18
【导读】北京恢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可能还有同学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跟着北京自学考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北京恢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为满足广大自学考试生考试需求,经多方调研并充分论证,决定恢复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10018)课程的考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自2022年1月起恢复“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考试,考核方式为非笔试,随“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一同报考(每年上、下半年均安排考试),具体报考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自学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自学考试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通知。二、由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试的相关组织工作,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使用教材为《计算机应用基础》,作者:赵守香,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版本:2024年版。四、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的考生仍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以上就是关于北京恢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相关内容,北京自学考试网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关于北京自学考试本科、北京自学考试报名、北京自学考试免考、北京自学考试时间等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考生可以关注北京自学考试网。
2023-12-18
【导读】北京自学关于变更“写作基础与应用”课程考核方式,还对这个不是很清楚的同学,下面就跟着北京自学考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北京自学关于变更“写作基础与应用”课程考核方式自2022年1月起,变更播音与主持专业(独立本科段)“写作基础与应用(课程代码:04515)”课程的考核方式,由“笔试”变更为“非笔试”。考核方式调整后,该门课程将随“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一同报考,具体报考安排请及时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自学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自学考试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通知。以上就是关于北京自学关于变更“写作基础与应用”课程考核方式相关内容,北京自学考试网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关于北京自学考试本科、北京自学考试报名、北京自学考试免考、北京自学考试时间等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考生可以关注北京自学考试网。
2023-12-18
【导读】北京自学关于变更“平面广告设计㈠”等课程考核方式,还对这个不是很清楚的同学,下面就跟着北京自学考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北京自学关于变更“平面广告设计㈠”等课程考核方式自2022年9月起,变更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平面广告设计㈠”等课程的考核方式,具体通知如下:1、平面广告设计㈠(课程代码:10068)、网页广告设计(课程代码:09126)、电脑三维设计(课程代码:10094)等3门课程的考核方式,由“非笔试”变更为“笔试”。考核方式变更后,上述3门课程将随笔试课程一同报考,具体报考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自学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自学考试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通知。2、广告摄像与摄影实践(课程代码:10099)不再安排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依然有效。3、考生可至“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查询”内具体查询专业考试计划相关信息。以上就是北京自学关于变更“平面广告设计㈠”等课程考核方式相关内容,北京自学考试网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关于北京自学考试本科、北京自学考试报名、北京自学考试免考、北京自学考试时间等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考生可以关注北京自学考试网。
2023-12-18
【导读】2022北京自学考试时间,还对这个不是很清楚的同学,下面就跟着北京自学考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2022北京自学考试时间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的战略部署,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结合北京自学考试实际情况,经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同意,北京教育考试院决定自2022年起将北京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以确保北京自学考试开设的全部专业考试时间与全国一致,不再另安排其他时间的考试。”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16、17日和2022年10月22、23日。以上就是关于2022北京自学考试时间相关内容,北京自学考试网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关于北京自学考试本科、北京自学考试报名、北京自学考试免考、北京自学考试时间等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考生可以关注北京自学考试网。
2023-12-18
自考生如果想将在其他省市取得的自考成绩转入内蒙古的话,一定要记得办理完考籍转出手续后,要在内蒙古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才能成功将成绩转入到内蒙古来,继续参加内蒙古自学考试。自治区内各盟市之间不需要申请转考。那么,自考成绩如何转入内蒙古考籍?考生需在内蒙古自治区取得一科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才能将外省合格成绩转入内蒙古;考生可在转考手续办理一个月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咨询网站入口)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 转入内蒙古后,原考试合格成绩与内蒙古专业计划中的课程按内蒙古自考课程顶替的规定执行替换。内蒙古自考考籍转入申请受理时间目前2024年内蒙古自考转考相关的通告尚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24年上半年的考籍转入安排,并关注2024年内蒙古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地市教育机构发布的资讯。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自考转考时间:3月1日-5日内蒙古自考考籍转入要求考生应当按内蒙古自考专业计划报名报考,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才能在内蒙古办理自考毕业手续。实践环节考核成绩、论文答辩成绩及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自考政策多变、各省政策不一,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添加专业课程顾问,一对一为您解答各种自考政策问题
2023-12-18
如果考生因为工作需要或户口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话,可以选择将内蒙古已经及格的自考科目的成绩转出内蒙古,转入到其他省市。自治区内各盟市之间不需要申请转考。内蒙古自考考籍如何转出?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内蒙古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名报考系统】(点击咨询网站入口),选择【省外转考】,按提示进行转出省市、转出课程并缴费10元/科。2、考生按转入地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查询确认自己的考籍信息。想办理内蒙古自考考籍转出,什么时间提出申请?目前2024年内蒙古自考转考相关的通告尚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24年上半年的考籍转出安排,并关注2024年内蒙古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地市教育机构发布的资讯。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自考转考时间:3月1日-5日办理内蒙古自考成绩转出,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当在转入地省市参加自考并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才能办理转考。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将成绩转出;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自考政策多变、各省政策不一,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添加专业课程顾问,一对一为您解答各种自考政策问题
2023-12-18
一、免考对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考委字〔1989〕011号)要求,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与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包括第三、第四专业),或持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或非学历教育证书者,报考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二、免考申请时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在毕业申请办证前办理完成,否则不能参加当次毕业申请办证。2024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按考生网上申请—现场提交材料初审—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的流程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11月15日9:00-21日16:00:考生网上免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二)11月15日9:00-24日16:00: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确定,工作日内办理。逾期未确认的,当次免考申请无效。(三)11月15日9:00-24日16:00: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四)11月15日9:00-29日16:00: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五)11月30日12:00:系统关闭,如考生在系统关闭前未完成缴费,本次免考申请无效。三、免考申请渠道(一)考生网上免考申请网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或云南政务服务网“省教育厅→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学分互认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渠道不同,具体如下:1.社会考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选确认点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2.学分互认在校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学校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注:如申报渠道错误,本次免考不予受理。(三)考生缴费。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终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32元/科次(云发改收费〔2006〕98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通过、考生缴费成功的才算免考办理成功。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验免考信息,缴费成功后无法退回。(四)免考类型请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看,免考系统仅在免考期间开放。四、免考申请材料(一)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免考办理材料1.原学历毕业证原件及扫描件;2.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原学历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每页均须有考生信息并均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须将办理免考需要使用到的课程及成绩用铅笔圈出);4.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附件1)。(二)证书免考办理材料1.证书原件及扫描件;2.证书网上查询截图;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附件1)。注:以上办理材料原件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完后退还考生,扫描件由考生本人上传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五、免考说明(一)免考取得的合格课程只能用于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二)考生办理免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免考申请被驳回,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修改重新提交申请后,请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重新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当次免考申请无效。(三)本次线上办理免考的,毕业申请办证时无须提交免考课程登记表,系统会自动生成《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单(样表)》(附件2)。(四)考生提供的免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免考、毕业办证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单(样表)
2023-12-18
为更好服务考生,我院决定在11月开展一次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本次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告知如下。一、工作安排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2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3日-24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为11月27日-30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根据课程免考申请按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二、办理流程(一)登录系统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办理系统。(二)提交申请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点击左侧“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课程免考流程图见附件1,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2。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后提交:非学历证书原件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反面照(印有持证人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三)网上确认各确认单位查询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非学历证书查询核验网址:(四)网上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三、考生注意事项(一)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将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二)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课程免考不予通过。(三)课程免考办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四)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027-68880240,027-68880241。四、其他事项(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本须知与原有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具体如下: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2.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二)我省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三)依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有关规定,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四)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附件:2024年11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补办须知fj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