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自学考试学习需要搞清楚哪些?很多同学都是第一次报考 自学考试考试,对此不是很清楚,今天 自学考试网就在下文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讯内容,不知道的考生们,快来跟着 自学考试网一同了解一下吧! 自学考试学习需要搞清楚哪些?第一步:审题,搞清“是什么”。1、仔细读懂每一个字和符号,了解题设的环境、条件、过程、已知和未知因素。2、边读边想象,形成形象化的图景。3、从显在因素切入,挖掘隐含因素,构成已知条件,进而搜索所求的未知条件。第二步:构思,搞清“为什么”。1、根据命题要求搜索有关基本知识。外语学习网2、运用已有知识进行分析、综合、推理、判断,弄清因果关系,找到解题的方向和途径。第三步:解答,搞清“怎么办”。1、平时每解一题,先写清规律、公式、定律、定理、给定情况、结论等,养成规范化解题习惯。2、勤奋训练,提高书写和运算技能。第四步:检验,验证“怎么样”。这是“亡羊补牢”的手段,防止留下追悔莫及的错误。 自学考试试题有哪些答题技巧?1、浏览试题。拿到试卷后,把笔放下,不要急于答题,用5分钟时间浏览试题,对各题的难易程度、分值分布、试题是否按教材顺序编排等状况有了一定印象后,再开始答题。另外,注意合理安排答题时间。2、仔细审题。答题前,对每一道题都要先审题,要逐字逐句审清题意,明了要求。审题不能求快,要静下心来仔细阅读。有些分值较高的题目不妨多读几遍。3、认真答题。办法是按照试卷编排的程序一道一道地往下答。对于一时做不出来的题,可先放一放,一定要抢时间先把会做的题做了。4、清楚答题。答题要完整准确,条理清楚,要点突出。切忌不分段、不分要点地答题,眉目不清难以取得高分,千万不能让阅卷老师找要点。答题要工整清楚,不要过于潦草,不能让阅卷老师看“天书”。5、不留空白。考试结束前,考生朋友应对所有答题再次复查。对于那些没有把握的考题或根本就做不到的考题,应着重从宏观角度去阐述,并尽量把它们都做完。只要是空白,阅卷老师都会肯定地打个大鹅蛋。但如果你写了几行字的话,阅卷老师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请你吃鹅蛋的。因此,应当务必坚决杜绝空白题。6、复查。在做完全部试题以后,要认真检查,逐一复核,查漏补缺,检查时最好重新审题,防止误答和漏答。【结尾】以上是 自学考试学习需要搞清楚哪些?的全部内容,想获取更多关于 自学考试相关资讯,如 自学考试本科、自学考试报名时间、自学考试报名条件、自学考试报名流程、自学考试考试安排、自学考试专科等,敬请关注 省自学考试网。
2023-12-28
自学考试怎么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完全自学:适合业余时间较为充足,或者基础不过,有一定自学能力的 自学考试生;自学考试网络班:适合时间比较零碎,或者没有太多时间学习,亦或者基础偏弱的 自学考试生;自学考试业余班:适合喜欢上课氛围,同时业余时间较
2023-12-28
2024年 自学考试提高分数的学习方法有哪些?摘要学习法:在自学过程中,边学习边摘要,是提高学习效率的好方法。在做同步练习题和自测题时,对平时的摘要进行校对和更正非常重要,它有助于知识的深化。逻辑分类法: 自学考试复习阶段,可适当地打破教材章节的限
2023-12-28
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论文答辩报名通知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5日。论文答辩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中下旬。二、申报毕业论文答辩的条件:1.已按照自考课程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合格;2.已获得国家承认
2023-12-28
1、问:我想参加自考,如何进行报名?答:我省自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报名网址:点击咨询网站入口。2、问:安徽省自考一年考几次?何时进行网上报名?答:安徽省自考一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是4月、10月;4月自学考试报名预计安排在3月初,10月自学考试报名预计安排在9月初,具体时间见当次报名公告。3、问:网上报名使用哪种银行卡进行支付?答:报名平台引进了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网上缴费,用支付宝、微信、网银等扫描二维码支付。4、问:新生如何进行网上照片上传,老生或已上传照片的新生可否重新上传个人的照片?答:新生登陆报名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用准考证号登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的“照片上传”,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的数码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见报名公告)。次日再次登陆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间可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反复多次审核未通过的可联系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未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的,又没有按市考试机构要求进行现场摄像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已经使用上传后的照片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其照片不允许重新上传更换;新生上传的照片如果还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可以自行重新上传更换;已经被审核通过的新生照片,如需更换,考生须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到当地考办申请。当地考办同意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修改照片审核状态为“不合格”后,考生可再次自行上传照片。5、问:我原先是个老考生,已经通过某专业的部分课程,现在想调换专业可否?是否需要更换准考证?已经通过的课程在新专业里是否有效?答:可以调换专业,不需要更换准考证。只需在网上报名时,点击所要报考的专业进行报名即可。已通过的课程如与新专业课程一致(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一致)即可直接替代。6、问:本专科能否同时报名?能否同时报考多个专业?答:可以,考生每次报名时可选择多个专业(含本专科),但最多只能报考四门课程。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一次性完成。7、问:考生报名成功后,是否可以重新报名或更改已报考的专业、课程?答:考生报名成功后,不可以重新报名,所报专业、课程不得更改。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务必按照系统提示,认真核对自己的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入缴费环节进行支付,确保报名无误。8、问:无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能否报名参加本科的自考?报考专科时对学历有无要求?答:无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本科的自考。但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提交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报考专科专业对学历无要求。9、问:考生如何查询报考结果?答:考生成功支付报名费用后,即可在“报考结果”查询。如果确认费用已被扣除,但“报考结果”仍然显示报考失败,这种情况可能是银行响应延时迟缓或网速等综合因素影响,造成页面未显示完全,可次日再次登陆系统查询“报考结果”。10、问:如何得知考试地点等相关安排?答:考生在报考时,系统会自动显示考试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的公告,公告内有详细内容。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教育考试机构。11、问:如何查询有关课程安排和教材版本?答:考生可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咨询网站入口)查看课程安排和教材版本等信息。12、问:报名时为什么不能选择公安管理本科专业进行报考?答:公安管理本科专业为公安行业内委托开考的专业,对考生资格有严格要求。新生报考该专业时,须先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成教办进行资格审核,注册信息。该院成教办在审核、注册时,会将准考证号和公安管理专业进行绑定,已绑定专业的准考证号可直接登陆系统进行报考。更多信息请咨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成教办(电话:0551-65381298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13、问:新考生在报名时将个人信息填错怎么办?答:新考生在报名时若将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填错,一定要在报名结束后立即向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更正材料,否则会影响后续考试及毕业,请考生务必慎重。14、问:老考生在报名时发现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错误怎么办?答:老考生报名时,系统显示姓名等个人信息有误的,可继续报名。但一定要在报名结束后立即向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更正材料,否则会影响后续考试及毕业,请考生务必慎重。15、问:报名时网络访问速度慢怎么办?答:报名期间,可能会出现因访问量过大造成的网络堵塞现象。考生如遇到死机或网络反应缓慢等情况,请耐心等候或重新登陆。为避免上述现象发生,建议考生尽可能在报名前期完成报名,注意避开上网高峰期。16、问:报名过程中多次被扣款怎么办?答:报名过程中,凡是考生报考信息一致,但有多次扣款现象的,属于重复订单,在报名结束后系统会将多收取的报名费在1-3个月内,退至考生报名时缴费的账户上。如考生多次使用多个准考证号或不一致的个人信息报名,均视为多人报名,此类情况不予以退款,责任自负。请考生报名时务必注意。17、问:军人、武警、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人员首次报考,如何注册?答: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军人、武警、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人员,使用军官证件或护照首次报考时,须携带证件到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注册,用注册后获得的准考证号到网上报名;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请直接在网上自行注册报名。18、问:自考报名的收费标准是多少?答:我省目前自考的收费标准为每门课程30元。实践、论文由主考院校负责,具体收费标准请查看各校公告。19、问:如何查询考试考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需要哪些证件?答:我省自考从2024年10月开始启用网上打印准考证(含有考点、考场、座位号信息)。考前3天,考生即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网站(点击咨询网站入口)公布的网址,登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打印当次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自学考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20、问:自学考试文凭国家承认吗?答: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考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21、问:何谓主考学校?答:根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规定:“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考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每个自学考试专业都有对应的主考学校。目前我省开考的自学考试专业分别由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蚌埠医学院等主考。22、问: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享有哪些待遇?答:《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对毕业生的使用及待遇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自考专科(基础科段)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23、问: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考研?答: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只要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就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24、问:自学考试毕业生是否可以选择留学?答:可以。目前有多个国家承认中国的自学考试学历,其中不乏美、英、澳、日、韩、新加坡等国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选择留学升造。25、问: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士学位?答:学士学位由各主考院校的学位委员会授予。因各主考院校要求条件不同,考生需咨询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26、问:如何申请毕业?证书什么时间下发?答:考生取得专业内所有课程(含论文、实践课程、免考、转考、选考等)合格后,即可通过市、县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毕业。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每年两次,上半年为5月下旬,下半年为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考生申请毕业后,由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再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考院校和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会审,会审合格即可颁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由于毕业证书需要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因此,证书发放时间通常在会审后两个月左右。27、问:如何理解英语及高等数学等课程调整为选修课程?答:根据《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考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皖招考〔2014〕10号)文件规定,凡是涉及文件所述的英语类和高数类课程(具体见文件),考生可作为选修课程。考生请注意三个关键词:“同层次”、“现行课程”、“学分”。“同层次”,即要求选考的课程不低于被替换课程的学历层次(即专科对专科及以上,本科对本科);“现行课程”,即选考的课程必须是在我省目前开考计划内课程(不含转入、免考、实践、论文),既可以是本专业计划内的选修课程,也可以是其他同层次专业的课程,但不得与本专业必考课程相同;“学分”,即选考课程的累计学分不低于被替换课程的学分,且同一课程学分只计算一次。28、问:我省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工作有哪些新的政策?答:根据全国自学考试委的相关规定,我省在自学考试助学方面采取了新的举措,即有条件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可以成立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在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注册入学并接收自学考试助学的考生,经考核合格后,所学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40%的比例计入该课程总成绩,统考成绩占60%。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的有关信息,请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咨询网站入口)查询。29、问:我在安徽省以及外省都参加过自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如何将成绩归并到一处办理毕业手续?答: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15〕275号)规定,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转入和转出手续。成绩从转出省成功转入到转入省后,在转入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一年只能办理一次转入或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或转出前须充分了解转入和转出省的相关政策。外省转入我省的成绩查询:1.2024年1月1日后办理的,直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咨询网站入口)查询。当次办理转入的,上半年查询时间3月20日后,下半年查询时间9月20日后。2.2024年之前的外省转入成绩,在我院官网自学考试板块的业务办理栏查询。3.如考生在我省和外省有同一课程合格成绩,原则上以我省课程合格成绩为准。4.转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实际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笔试合格成绩,方可办理相应专业毕业。5.我省转入省外的成绩,由接收省负责提供成绩查询。
2023-12-27
为服务广大自学考试生,天津市自学考试办对自考考生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升级,优化了工作程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成绩免考与合格成绩转出、转入申请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2.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0日(多准考证号的考生不需要办理“并档”申请)。3.2024年4月份自考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23日。有关具体事宜请考生关注“招考资讯网”(点击咨询网站入口)或“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咨询电话单位名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和平区自学考试办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福安大街和平区自学考试办门)27113425河西区自学考试办河西区越秀路建春里2增1号28379077南开区自学考试办南开区复康路5号23346508河北区自学考试办河北区中山路205号(河北区教育局内)26288183河东区自学考试办河东区八纬北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荣兴公寓10号楼旁)24136312红桥区自学考试办大丰路先春园小区文昌宫小学院内27272149东丽区自学考试办东丽跃进路51号24392336西青区自学考试办西青区西青道329号(电大工作站院内)27940982津南区自学考试办津南区津沽路77号(教育局六楼)88511003北辰区自学考试办京津公路富锦道1号(北辰教育中心四楼)85307232滨海新区塘沽自学考试办向阳南街12号25861367滨海新区汉沽自学考试办铁狮坨街1号67963755滨海新区大港自学考试办旭日路6号60989979蓟州区自学考试办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4号(教育局内)29142513宝坻区自学考试办宝坻区渔阳路与光华路交口北侧光华路西侧82627803宁河区自学考试办芦台镇新华道34号(教育局内)59659851静海区自学考试办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28942360武清区自学考试办武清教育中心(富民道与泉旺路交口)60911805天津市自学考试办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23753333
2023-12-27
第一部分:报名报考流程图1.注册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右下角“注册”按钮并点击。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注册信息,点击“确认注册”即可。考生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时,必须正确输入本人有效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只允许注册一个账号,手机号码用于注册及密码找回时发送验证码和接收重要考试信息等,请考生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如果考生身份证号已被占用,请核对是否已注册并尝试登录,若确认非本人注册,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考区处理。2.登录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在考生登录模块,输入登录信息,点击“登录”即可。按照“一人一号”的要求,已取得我省自考考籍的考生若同时有多个准考证号,请按照系统提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若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或变更,请在考生服务平台按现有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并生成新的准考证号后,再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合档完成后,一名考生只保留一个身份证号,同一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准考证号。3.忘记密码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右下角“忘记密码”按钮并点击。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点击“确认”即可。在密码找回页面需要输入考生注册时的手机号码,获得验证码后再次输入新密码。再次提醒考生:为确保账户安全,找回密码务必本人操作,切不可轻易将验证码泄露给其他人。4.报名报考(1)基本信息填报(建档)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报名报考”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基本信息填报”。在弹出的考生须知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须知》”点击“同意并继续”。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填报时请考生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请上传清晰、符合要求的身份证件图片,在身份证照片上传后请及时查看屏幕右上角的“实际照片预览图”,确保上传图片的完整、清晰,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修改”。如身份证原图片过大,请拖动照片上传页面蓝色相框的四角,确保身份证图像完全置于蓝色相框内。基本信息填完并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预览页面,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信息”。保存信息后,进入照片上传页面。请考生根据页面左侧的“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上传本人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在上传过程中尽量使人脸部居于相框中间,上下左右预留距离,同时脸部占整张图片的比例不能太大。电子照片上传后,点击“提交验证”按钮,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在照片上传过程中,如三次上传不成功系统将会提示您选择继续进行上传还是到考区线下采集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提交验证成功后,将进入报名填报完成页面,请考生及时查看“照片状态”“审核状态”及其他各类注意事项。若提交验证不成功,按系统提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考区线下采集信息。考区审核通过后,请考生在网上报考规定时间内在线完成报考信息的填报。如考区审核未通过,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前往考区进行线下信息采集等。(2)基本信息查看/修改填报完成后,找到页面上方“报名报考”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基本信息填报”。在基本信息填报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报名报考,以免因错报而无法参加考试。在填报完成页面,点击“查看/修改报考信息”按钮。当报考信息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可点击页面右上角“修改”按钮进行修改,若已审核通过,则只能进行信息查看。(3)报考信息填报(报考课程)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报名报考”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报考信息填报”。在报考信息填报页面点击“我要报考”。在弹出的高等教育自考报考简章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报考简章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并点击“下一步”。【填写报考信息】根据页面提示,选择报考的考区、专业及课程信息,“报考考区”即实际考试地点。如考生跨专业报考时,请点击“显示全部开考课程”按钮,可选择当场次其他专业开考课程。请注意,处于停考过渡期的专业不接收新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报考信息预览”页面。【报考信息预览】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和报考课程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考确认的方式,不需要到现场确认。【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弹出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青海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内容”,并点击“已阅读并提交”。报考信息即填报完成,等待考区网上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生状态”,考生状态显示报考成功即报考结束。在报考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时间截止后不可再修改,以考生报考时间内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最终确认信息。5.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登录系统,请依次点击“打印-考场座次通知单”。届时,自考考场座次通知单和《青海省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一并打印,请考生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6.变更申请(关键信息变更)(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变更申请”;(2)在变更申请页面查看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点击“申请”按钮;(3)根据页面提示,选择要变更的信息上传证明附件,点击“下一步”;(4)进入变更信息预览页面,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5)提交变更审核后,返回变更申请页面,可查看所提交的变更记录,点击对应记录的“查看”按钮即可查看该申请记录的详情。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仔细阅读详情中的不通过原因,完善后重新提交。7.转入申请(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转入申请”;(2)在弹出的转入申请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转入相关要求及流程”,点击“下一步”(如需打印准考证用作证明,可点击准考证打印);(3)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转入申请表单,点击“下一步”;(4)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5)提交审核后,可在转入申请页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不通过的原因,完善后重新提交。7.转出申请(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转出申请”;(2)在弹出的转出申请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转出申请相关要求及流程”,点击“下一步”;(3)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转出申请表单,点击“下一步”;(4)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5)提交转出审核后,可在转出申请页查看申请信息是否通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不通过的原因,完善后重新提交(如需打印准考证用作证明,可点击准考证打印)。9.免考申请(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免考申请”;(2)在免考申请页,阅读要求及注意事项后,点击“申请”;(3)在弹出的免考申请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免考相关要求及流程”,点击“下一步”;(4)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免考申请信息,点击“下一步”;(5)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6)提交免考审核后,可在转出申请页查看申请信息是否通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不通过的原因,完善后重新提交(如需打印准考证用作证明,可点击准考证打印)。9.成绩复核(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成绩复核”;(2)进入成绩复核页面,点击“申请”按钮;(3)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复核成绩及原因,点击“下一步”;(4)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5)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在成绩公布后第3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前到报考考区领取并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考成绩复核申请表》,经考区确认盖章后上传系统,等待复核结果。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平台复核结果并前往考区领取成绩复核告知单。请注意:考生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不予受理。
2023-12-27
现公布北京市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违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请名单中考生致电考试所在区自考办公室(北京市及各区自学考试办地址、联系电话:请查看),按照考区自学考试办要求领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考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附件:北京市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违规考生名单
2023-12-27
毕业生图像是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对于保证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申请自考毕业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本人图像并在毕业申请过程中按要求将图像上传系统。一、基本要求1.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须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二、拍照要求1.背景:应采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三、照明光线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四、电子图像文件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2023-12-27
业务项目内容上半年下半年办理方式备注理论课程考试报考简章查询 上年10月中旬 4月中旬 互联网现场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报考简章”查询;报考点、考点张贴。 网上注册、报考、支付 1月5日-10日8:00-22:00 6月10日-15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 “理论课程报考”入口。 考生信息修改申请 1月5日-10日9:00-11:3014:00-17:00 6月10日-15日9:00-11:3014:00-17:00 现场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审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考试通知单打印 考前1周周五17:3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理论课考试通知单”查询、打印。 考试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 成绩公布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当次成绩查询”查询。 成绩复核 考生本人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实践环节考试网上报考 上年11月26日-30日8:00-22:00 5月26日-30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实践环节报考”入口。报考完成后链接到主考学校网站,按学校要求支付。 考试 由主考学校确定并公布 成绩公布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当次成绩查询”。 免考网上注册、申请 3月1日-6日8:00-22:00 9月1日-6日8:00-22:00 互联网 1.仅限我省在籍考生申请免考(在籍考生即在我省已取得一门及以上理论课合格成绩的考生)。2.未注册的在籍考生,须本人先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考籍档案的注册(身份证、图像等信息的验证),再进入“申请免考入口”申请。已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进入“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3月7日9:00-11:30 9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9月7日9:00-11:30 现场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报考点办理。 网上支付 3月1日-7日8:00-22:00 9月1日-7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进入“申请免考入口”支付。支付成功后,免考信息不予修改,不予退费。 审核结果发布 4月6日17:00 10月10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查询”查询。 结果复核 考生本人自审核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免考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免考课程成绩发布 5月10日17:00 11月10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合并成绩网上申请 3月1日-6日8:00-22:00 9月1日-6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中“合并成绩入口”完成申请。 合并成绩发布 5月10日17:00 11月10日17:00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转考转出申请 3月1日-1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9月1日-1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现场 考生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联系电话:0311-66635330。 转入申请 3月1日-31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9月1日-3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转入成绩发布 5月10日17:00 11月10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毕业网上注册、申请 7月1日-6日8:00-22:00 11月20日-25日8:00-22:00 互联网 未注册的在籍考生,须本人先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考籍档案的注册(身份证、图像等信息的验证),再进入“申请毕业入口”申请。已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进入“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7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7月7日9:00-11:30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11月26日9:00-11:30 现场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报考点办理。 毕业电子比对结果发布 7月12日17:00 12月1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查询。 毕业电子比对结果复议 考生如有疑义,可按照各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申请复议。 毕业审定结果发布 8月15日17:00 次年1月6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毕业审定结果”查询。 毕业审定结果复核 考生本人于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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