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登录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点击“自考”进入“天津市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流程见下图:身份认证材料1、报名照片 (近期免冠照):(1)近期免冠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底彩照,JPG格式;(2)照片大小为20—40KB,分辨率300dpi,照片高度为640像素,宽度为480像素;(3)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2、本人身份证照片 (人像面)(1)身份证字体清晰,四个圆角完整,大小为20—80KB;(2)图片禁止拉伸或变形,图片拉伸或变形,可能认证失败。注意:考生不能修改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等关键信息,如有错误,请考生于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联系考籍所属考区提出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完成全部待办事项后方可办理免考及省际转考申请,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未完成相关申请的,可能会影响您办理2024年下半年毕业。二、免考申请(一)办理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其中每天17时至次日8时为系统维护时间,期间系统不提供服务),27日后系统免考申请功能关闭,该项业务停止办理。注意:为更好地服务考生,2024年12月20日至24日每天8时至17时系统预运行,所有考生可选择在预运行时间或正式办理时间内完成相关申请,预运行期间考生申请有效,无需重复操作。所需材料1. 凡使用各类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公共政治课程的。上传证明材料:(1)毕业证书;(2)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 凡使用各类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公共基础课或符合免考规定的其他课程的。上传证明材料:(1)毕业证书;(2)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成绩单(在相关免考课程处画√标注)。3. 凡使用英语、计算机类全国等级考试或其他类专业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考相关课程的。上传证明材料:(1)英语、计算机或其他类全国等级考试专业证书;(2)英语、计算机或其他类全国等级考试专业证书在相关网站上的信息截图。4. 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免考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相关课程的。上传证明材料:(1)结业或肄业证书;(2)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注册备案表”(结业或肄业);(3)成绩单(在相关免考课程处画√标注)。5. 其他课程办理免考,须按照“天津市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中的条件和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三)材料格式(1)JPG格式;(2)照片大小为50—500KB;(3)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四)办理流程(五)结果公布考生申请免考课程由区自学考试办和市自学考试办审核后于1月5日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我的成绩”中公布。三、转入申请(一)办理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其中每天17时至次日8时为系统维护时间,期间系统不提供服务),27日后系统转入申请功能关闭,该项业务停止办理。注意:为更好地服务考生,2024年12月20日至24日每天8时至17时系统预运行,所有考生可选择在预运行时间或正式办理时间内完成相关申请,预运行期间考生申请有效,无需重复操作。(二)办理流程四、转出申请(一)办理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其中每天17时至次日8时为系统维护时间,期间系统不提供服务),27日后系统转出申请功能关闭,该项业务停止办理。注意:为更好地服务考生,2024年12月20日至24日8时至17时系统预运行,所有考生可选择在预运行时间或正式办理时间内完成相关申请,预运行期间考生申请有效,无需重复操作。(二)材料格式(1)JPG格式;(2)照片大小为50—500KB;(3)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三)办理流程咨询渠道单位名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地点: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联系电话:23753333
2023-12-27
2023-12-27
一、考试成绩1.2024年10月自学考试考试成绩查询查询时间:2024年12月1日起查询网站:上海招考热线(点击咨询网站入口)2.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4日申请方式:发送本人准考证号、查询科目、座位号、成绩等信息至自学考试办邮箱(08666615@tongji.edu.cn)。二、免考办理办理日期:2024年12月1日08:00:00-2024年12月7日23:59:59办理条件:请查询“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规定”办理方式: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办理(点击咨询网站入口)三、学位申请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截止申请条件:1.毕业时间为2022至2024年间毕业生2.已通过所有学位课程考试3.考试期间无违纪及作弊行为,符合我院《关于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申请方式:请将下述材料发送至邮箱08666615@tongji.edu.cn进行学位申请登记。申请材料:1.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2.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3.英语类证书扫描件;4.学位考成绩及合格日期;5.毕业论文电子稿。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但可于今年毕业的考生,请另行注明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姓名)学位申请。四、办理毕业办理日期:2024年12月16日08:00:00-2024年12月25日23:59:59办理方式: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办理(点击咨询网站入口)照片上传:2024年12月9日08:00:00-2024年12月25日23:59:59五、办理外省市转考、市内调卷本市转出:2024年1月2日08:00:00-2024年2月20日23:59:59外省转入:2024年3月15日08:00:00-2024年3月25日12:00:00办理方式: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办理(点击咨询网站入口)六、其他事项1.有关我校自学考试信息可登陆同济继续教育学院(点击咨询网站入口)查询,敬请密切关注同济自学考试动态。2.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日常办公)联系方式:办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不对外办公)联系电话:021-51031650电子邮箱:08666615@tongji.edu.cn微信公众号: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12-27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考免考课程审核是自考毕业审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服务有高等教育自考免考课程申请需求并拟于2024年下半年申报毕业的考生,现将2024年下半年免考课程网上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按规定流程进行网上申请操作。一、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1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件(一)符合下列山东省高等教育自考毕业条件:1.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4.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5.课程替换符合规定;6.申请自考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二)符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规定。三、申请流程(一)访问“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如下图。(二)在网站首页的搜索框左侧点击“全部”,从“分类”中选择“政务服务”,在文本框中输入“对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点击“搜索”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如下页面。(三)点击红色标题“对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在弹出的“选择事项”页面中,点击红色框内的“立即办理”。(四)进入下图所示的“个人登录”页面。如果从未使用过山东省政务网,登录前需要先完成个人注册,点击左下角的“立即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个人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完成后,返回“个人登录”界面。(五)考生在“个人登录”界面成功登录后,进入下图所示页面。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如果您已经在山东省政务网实名注册,系统将自动填写。(六)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申请表填写页面。业务申请表填写要求及模板展示如下:(七)申请表填写说明。1.除编号由系统生成外,其他项都为考生必填项。2.考生照片要求:照片要求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淡蓝色,照片的宽和高不小于212*282像素、不大于480*640像素,宽高比5:7,大小不超过50KB,格式为JPG,否则禁止上传。3.“拟免考课程”需要填写自学考试课程的规范名称,不得简写。免考依据从下拉框中选择。如果需要免考多门课程,请点击“增加”按钮,添加新课程行。4.填写完申请表后,点击“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可下载Word版免考申请表留存。5.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材料上传页面(如下图),请按照表格中的要求上传对应的材料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6.完成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最终的免考申请,至出现“申报告知单”页面后(如下图),办理完成。(八)审核结果查看。“对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审核完成后,我省会将审核结果回登至该网站,考生可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同时也会收到审核结果告知短信。四、有关说明本次自考课程免考申请仅限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使用。在毕业申请审核时,将按照我省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开考文件等政策规定,对免考课程是否符合专业毕业条件进行再次审定。考生在课程免考网上申请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市联系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531-82598767济南0531-86111580、86111577青岛0532-85786231淄博0533-2793615枣庄0632-8688127东营0546-8315366烟台0535-2101815潍坊0536-8231670济宁0537-2319105泰安0538-8520990威海0631-5810202日照0633-8779325临沂0539-8318884德州0534-2311817、2388603聊城0635-8246515滨州0543-3187817菏泽0530-5191028、5333535
2023-12-27
我区2024年8月和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举行。根据工作实际,教育考试院分别于2024年11月及2024年11月启动两次考试相关退费工作,至2024年1月,已协调相关银行原路退回多数考生考试报名费,但由于原交易卡挂失、缴费微信号注销、涉密交易信息银行管控等原因,导致部分考生无法由银行原路退回报名费。经我院进一步与银行相关部门协调,自2024年5月起实施以采集考生缴费凭据及个人退费账户信息方式进行转账退费,截至目前,仍有少数考生因联系电话变更、销号或未能提供有效缴费凭据等原因未能办理退费。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确保2024年8月和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退费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还未收到报名退费的考生可向报名考试属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交考试报名缴费凭据及个人退费账户信息,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属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办理退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退费办理时间(工作日)(一)考生材料提交时间上半年1月至5月;下半年7月至11月。(二)集中办理退付时间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二、退费办理流程第一步:信息材料提交需办理退费的考生可于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报名考试属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交办理退费材料。1.需办理退费考生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转账收款账号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联系电话、收款银行名称和收款银行卡号。(收款银行名称必须提供完整,如: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3.办理2024年10月自考退费的考生还需提交网上缴费商家订单号支付交易截图(须含当时支付成功的二维码图形)。第二步:信息材料核实需办理退费的考生在提交相关材料后,请等待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信息材料核实,信息核实至收到转账退费期间请务必确保您提交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第三步:集中退付信息核实无误后,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将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集中退付,上半年提交信息的考生于6月30日前完成退付,下半年提交信息的考生于12月31日前完成退付。三、退费办理注意事项(一)退费办理涉及银行转账,考生务必确保提交相关材料的准确、完整,以免因提交卡号、银行信息等错误导致退付失败。(二)退费办理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我院不会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办理退费事宜,请考生务必与我院发布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办理相关退费手续,严防上当受骗。各位考生,如您或您的朋友有报名参加2024年8月或2024年10月自考,且未收到报名退费的,请大家相互转告,并按照上述流程及时办理退费。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退费事宜咨询电话:0991-5172013(工作日上班时间)。序号地州市考试机构联系电话1乌鲁木齐0991-88101212石河子0993-20681853克拉玛依0990-62229474奎屯0992-32585335昌吉州0994-23437696博州0909-23192737塔城0901-62221398阿勒泰0906-21227989吐鲁番0995-852023810哈密0902-225550411巴州0996-268385112阿克苏0997-2122570、253085113克州0908-762500014喀什0998-231337015和田0903-786203216伊犁州0999-8290040
2023-12-27
2024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考转考工作即将开始提交网上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1.转出:拟在省外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考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2.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考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入。二、转考要求(一)转出要求1.考生须取得转入地考籍,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转出手续。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6.在转入手续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保持考生在籍状态。(二)转入要求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3.拟转入我省的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4.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学考试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三、转考程序(一)转出程序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学考试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学考试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2.市(区)自学考试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学考试办经办人签名,加盖市(区)自学考试办印章存档。3.转出考生应及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二)转入程序1.转入考生应及时关注转出省考生服务平台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在规定日期内,到我省考籍所在市(区)自学考试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2.市(区)自学考试办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学考试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学考试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四、转考时限(一)转出时限(二)转入时限
2023-12-27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结合上海电机学院实际情况,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后事项安排如下:一、成绩查询1、查询时间:12月1日10:00起。查询方式: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咨询网站入口)查询。二、成绩复核对本次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照片和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查分结果的截图,与填写完毕的《成绩复核登记表》一同,以PDF格式做为附件,于12月3日12:00前发送邮件至:sdjuzkb@126.com。注意事项:1、成绩合格的课程,不受理复核申请。2、若成绩复核结果与原成绩有出入,我办于一周内通过邮件回复。成绩无误的,不再另行告知。三、免考申请1、办理时间:12月3日12:00-12月5日12:00。2、办理方式: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咨询网站入口,下同),在“申请免考”栏目中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应的图片资料。3、注意事项:在本市其他高校已通过的名称相同、代码相同且学分相同的高等教育自考课程,无需办理免考申请。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沪自学考试委办〔2022〕1号)的要求,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取得所学专业6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四、毕业照片采集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要求,2024年起,本市申请毕业的考生需要在毕业申请时提交毕业生本人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图像文件。该图像文件用于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如发生因上传图像文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等情形,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照片的标准详见“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考籍管理服务平台”说明。1、办理时间:12月10日12:00-12月12日12:00。2、办理方式: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毕业照上传”栏目中,按操作页面的要求上传照片。毕业照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五、毕业申请1、办理时间:12月17日12:00-12月19日12:00。2、办理方式: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申请毕业”栏目中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3、注意事项:(1).有免考课程的,须在毕业申请前完成相关免考手续。(2).专业开考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于考籍平台申请毕业开放时间段内进行线上申请,并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50元。六、考籍转出(上海转出至外省市)1、办理时间:2024年1月7日12:00-1月8日12:00。办理方式: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考籍转出”栏目中按要求填写,并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注意事项:(1)考生转出考籍,须符合接收地转入政策。(2)考生考籍转出信息确认原则上以系统内提交为准,无特殊情况,我办不另行通知现场确认。七、考籍转入(外省市转入上海)我办将根据市自学考试办提供的外省转入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本人确认转入事宜。八、2024年上半年报名报考报名报考的时间及要求请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及我院网站官方发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海招考热线”(点击咨询网站入口)是上海自学考试考生报名报考的唯一渠道,考生应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防止信息泄露。考生在各类申请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通过在线QQ(QQ号:2577640786)进行咨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21-35367070(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2023-12-27
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程免考申请登记的时间为11月25日00:00-12月4日24:00,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在其网站公告。考生需按时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和提交材料,逾期不受理。 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前,考生须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及课程成绩。对有误的个人信息或课程须进行更正。 三、更正和免考办理的时间、网址、流程及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参看《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附件)。 四、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地址及联系电话 附件: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
2023-12-27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精神,现就绍兴市自学考试免考办理通知如下:一、网上登记1.课程免考申请登记的时间为11月25日00:00-12月4日24:00,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请看通知中“二、现场办理”,考生本人需按时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和提交材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中说明),逾期不受理。2.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前,考生须先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及课程成绩。对有误的个人信息或课程,需进行更正。3. 更正和免考办理的时间、网址、流程及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参看《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附件)。二、现场办理附件: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
2023-12-27
第一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考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自考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在籍生,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考第二专业考试的,可按本细则规定申请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第三条 免考课程(一)思想政治理论课1.专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2.本科: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二)基础课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复变函数和积分变换(02199)、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英语(专升本)(13000)、英语(专)(13124)、俄语(一)(00014)、俄语(二)(00017)、日语(一)(00013)、日语(二)(00016)、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物理(工)(00420)、大学语文(04729)。第四条 报考黑龙江省自考各专业本科,按不同报考对象做如下免考规定:(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和本科及以上在籍生可免考本科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亦可免考在全日制学习阶段已通过的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学习阶段以考试的形式取得合格成绩,且成绩以分数制评定;2.与我省自考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设置的课程名称完全一致;3.免考课程数不能超过我省自考该专业考试计划设置毕业课程数的50%;4.此类课程免试的判定标准主要依据高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内容完整、清晰且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成绩的取得方式等。(二)自考的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可免考本科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考本科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结业生和肄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考试,可免考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基础课。第五条 报考黑龙江省自考各专业专科,按不同报考对象做如下免考规定:(一)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可免考专科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亦可免考已通过的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以考试的形式取得合格成绩,且成绩以分数制评定;2.与我省自考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设置的课程名称完全一致;3.学分、学时不低于自考免考课程(自考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4.免考课程数不能超过我省自考该专业考试计划设置毕业课程数的50%;5.此类课程免试的判定标准主要依据高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内容完整、清晰且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成绩的取得方式等。(二)自考的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可免考专科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结业生、肄业生参加自考专科专业考试,可免考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基础课。第六条 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院校和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如下课程:1.数学专业可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线性代数(02198)、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2.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类可免考语种对应的: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英语(专升本)(13000)、英语(专)(13124)、俄语(一)(00014)、俄语(二)(00017)、日语(一)(00013)、日语(二)(00016)。3.物理专业、机械专业类可免考:物理(工)(00420)。4.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类、新闻传播学专业类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应用文写作(02126)。5.电子信息、计算机专业类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第七条持有以下非学历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证书或成绩报告单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六级考试(CET—6)证书或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专)(13124)、英语(二)(00015)、英语(专升本)(13000)。(二)全国大学俄语、日语四、六级考试(CRT、CJT)证书或成绩报告单1.获得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CRT—4)、六级考试(CRT—6)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成绩在60分以上,可免考:俄语(一)(00014、俄语(二)(00017)。2.获得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CJT—4)、六级考试(CJT—6)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成绩在60分以上,可免考:日语(一)(00013)、日语(二)(00016)。(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单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单,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专)(13124)。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单,可免考英语(二)(00015)、英语(专升本)(13000)。(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1.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2.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其中,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13013)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13014);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04732)和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实践)(04733)、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02278)课程。第八条 以上课程若因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发生变化,则以调整后的课程计划执行。第九条自学考试考生同一考号下已通过的课程(课程名称相同、课程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可在自考各层次、各专业中通用,无须办理课程免考。第十条 免考流程(一)申请我省自考免考课程的考生,在每年的上、下半年自考办理毕业期间,通过“黑龙江省考生自助服务系统”上传所需的佐证材料。(二)各市(地)招考机构依据免考规定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省招考院进行最终审定。免考终审通过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免考费用,缴费完成后视为免考成功。第十一条 凡有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此前发布的《黑龙江省自考课程免考管理细则》自动废止。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特殊问题需省级招考机构按规程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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